我到市广播电台录节目

  发布时间:2011-01-10 08:17:49


    我正在乡下驻村,庭长招我回庭室到驻马店市人民广播电台录制“法官说法”节目。原来全市法院系统和市广播电台联合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分给新蔡县法院四期节目,我庭室主播第一期。

    庭长已将案例稿件写好,考虑到我经常参加各种活动比赛均获奖,心里素质较好,决定让我到市广播电台去录制节目。到广播电台录节目不用脱稿,拿着念即可,这项任务相对简单。我拿着成型的稿件有种窃取庭长完成稿件果实的感觉,就想让庭长自己去录音;可庭长坚持说这是全庭的工作任务,不分彼此,只要把节目做得更好就行,认为我吐字清晰语言流畅让我去录音更合适。

    我接受任务后默默阅读熟悉稿件,和新蔡县广播电台的朋友联系,征求是用普通话还是新蔡县话来说稿件?县电台朋友帮我分析,稿件是案例不是演讲稿必须用普通话来说,用普通话说案例会显得节目很假,不像是法官在说法。再则毕竟我的普通话和电台主持人的普通话还是有一定差距的,作为一名法官,讲解法律案例知识用新蔡县话说显得真实、亲切,像讲故事一样说即可,我欣然接受。

    三天后的早晨六点,我和政治部同志一起赶到驻马店市广播电台,八点钟同市广播电台主持人会面,进行简单的交流后,就到楼上直播间进行现场直播录音。一排排的音响设备灯光闪烁不停,主持人和我坐下,每人前面一个话筒。八点半时主持人点头示意开始,我聚精会神看着稿件,等主持人问完话就开始回答,我尽量说的时候和主持人交流,和听众交流,做到自然流畅,娓娓道来。而不是直白念稿件一样死板、僵硬和呆板。不知不觉中节目录制完毕,而时间才九点,比我到审判委员会汇报案件还简短。

    节目录制完毕,我和主持人进行了简单的交流,在得到肯定后,我向庭长做了汇报圆满完成了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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