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平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原告康美美(化名)起诉与被告崔小军(化名)离婚,在法庭工作人员的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
原告康美美与被告崔小军09年经人介绍相识,本着先结婚再恋爱的观念,于2010年初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为婚前感情基础差,婚后经常生气、吵架。双方当事人在处理生活纠纷时往往言语过激,且婆媳相处不和谐。在原告康美美怀孕和生育期间,矛盾更加激化,原告更是在孩子刚满月后就起诉要与被告离婚。
经法庭工作人员做工作,双方当事人及其亲属都冷静思考。被告崔小军及其母亲更是当庭写下保证,回去后一定好好过日子,不再生气、吵架。
针对当年普遍的农村青年先结婚再恋爱的现象,主审法官提醒,婚姻需要磨合期,不仅夫妻彼此需要磨合,相互之间与对方家庭也需要磨合。要正确的面对婚姻生活中出现的矛盾和困难,寻找积极地解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