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5日上午, 当四川省宜宾县花滩镇农民舒平等44位农民工接到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法院通知领执行款的消息时,喜出望外:没有想到河南法院真的把我们的25万多元血汗钱给追回来了!河南法院好样的!
事情还得从2009年说起,2009年底,为讨要工资, 舒平、吴伟强等44位四川、安徽和河南省等地的农民工将河南省恒发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和包工头告上了法庭,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法院受理后,快审快结,很快判决由被告支付舒平、吴伟强等44位农民工工资总计258555元。判决生效后,因被告没有主动履行,舒平、吴伟强等44位农民工于2011年8月20日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由于涉及到四川、安徽和河南省3省44位农民工的血汗钱,河南省驻马店市两级法院都非常重视,驻马店市驿城区法院党委书记赖大国多次亲自过问案件进度,主抓执行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李辽南、执行局长黄汝德多次亲自主持制定执行方案,指挥执行行动。主办此案的驻马店市驿城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军为案件的执行在半年时间里11次前往河南省恒发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和包工头住所地查找线索,但是由于包工头下落不明,在河南省恒发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的经营场所也找不到该公司,执行工作陷于搁浅。
临近年关,44位四川、安徽和河南省等地的农民工的案件仍然牵动着驻马店市两级法院领导和法官的心。2011年1月24日上午,具有丰富执行工作经验的驿城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军采取多种方式终于得到了河南省恒发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老板的联系方式,并依法通过有关部门采取技术手段发现其当时正在郑州。驻马店市驿城区法院党委副书记李辽南、执行局长黄汝德立即指派执行人员赶赴郑州查找被执行人。1月24日下午五时多,经过多方查找,驻马店市驿城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军、张林文在郑州终于找到了河南省恒发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老板杨某,在向其出示和发放了有关法律手续讲明了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和利害关系后,执行法官又依法宣讲了有关法律规定,在执行法官1个多小时的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下,河南省恒发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老板主动表示愿意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马上安排人员筹备资金。
2011年1月25日上午, 当确认25万余元的标的款已经全部进到法院的账户后,执行法官终于长长的舒了一口气,拿起电话,逐一通知四川、安徽和河南省等地的44位农民工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