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在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参加会议的有: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鸿章,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其宏,中院各刑庭庭长,基层法院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院领导、刑事审判业务庭室负责人。会议由中院少审庭庭长韩勇主持。
中院刑二庭庭长张涓首先向会议作了关于《2010年案件情况通报、主审法官如何办理刑事案件、刑庭庭长、主管院长应做好的几项工作》的报告,指出这次会议对指导和推进今后一段时期刑事审判工作有重要意义。紧接着,中院刑一庭阮景海庭长、中院崔小虎庭长和县区法院代表也相继作了切题的报告。
会议上,大家对在今后一个时期,就如何充分认清当前社会形式的发展变化,切实提高审判质量,进行了分组讨论。李其宏副院长指出,刑事审判事关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乃至生命权利,事关人民法院的公信权威,事关党和国家的法治形象。全市各级法院必须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担负起维护国家安全稳定、构建社会和谐的重任。
中院刘鸿章副院长作了总结讲话,此次会议以贯彻落实全省法院刑事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总结全市法院近年来刑事审判工作,着重分析刑事审判工作基本情况、需要解决的问题和推广量刑规范化试点经验。刘院长对全市法院的刑事审判工作提出了几点具体要求:一是要准确理解和把握宽严相济的基本刑事政策,准确把握“宽”“严”尺度,注重保障人权;二是加大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调撤力度,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强化对下指导的监督力度,切实加强刑事审判队伍建设,不断增强法官整体素质;四是以刑事审判为依托,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最后再次强调提高认识,为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的全面铺开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