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法院女法官审判岗位竞“风流”

  发布时间:2011-03-02 08:29:31


    近年来,正阳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女法官的培养,选拔、使用,注重发挥她们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挖掘女法官的潜力,不断提高女法官的司法能力、综合素质,积极调动广大女法官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女法官的优势和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10年全院女法官审理的案件达到五无(无改判、无申诉、无上诉、无超审限、无矛盾激化)要求,起到了审判主力军的作用。

    该院共有在职干警112人,其中女法官20名,占全院干警的17.8%,审判一线11人。近年来,正阳法院对女法官在政治上给予信任和支持,工作上因材适用,业务上加强指导培训,生活上关心照顾。充分发挥女法官“半边天”作用。院党组根据女法官做事认真细致,尤其是在调解方面耐心和气,调解成功率高等特点因材定岗,将女法官安排在立案信访、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和人民法庭等各个审判部门和行政部门,成长进步搭建充分施展才华的平台。她们充分发挥自身的特殊作用,极大地促进了工作的开展,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稳定、和谐。如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女法官对未成年人开展全方位的帮教工作,入情入理地做好教育感化工作,切实保护了妇女群体的合法权益,达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目的,有效促进了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如女法官潘德芳在少年刑事审判工作中,积极探索刑事自诉案件的调解新模式,连续3年自诉案件调解率达100%,赢得了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赞誉,这一做法受到省高院领导的肯定和表扬。潘德芳被省高院评为全省优秀法官,被省委政法委评为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被省委政法委员会评为“纠正执法问题,促进公正执法”专题教育活动先进个人;并参加了省委政法委和省高院组织的全省优秀法官宣讲团,巡回全省演讲,受到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新民的接见。如行政庭副庭长张玲,坚持严肃执法,大胆引入行政审判协调机制,积极引导行政相对人正确维权,督促行政机关及时修正错误或对相对人作出相应的救济措施,从而妥善化解了矛盾,真正做到案结事了。2009年共审结行政案件43件,调撤案件21件,撤诉率在48.8%。在2010年法院机构改革中被县委组织部提拔为政治处副主任(正科级审判员)。民事审判庭和人民法庭充分发挥女性的亲和力和感召力,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及时解决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婚姻家庭、赡养、抚养、邻里等各种矛盾纠纷案件,促进了婚姻家庭和睦和社会和谐;在信访接待中,充分发挥女性特有的细致观察力、亲和力和人际沟通能力,积极耐心地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和判后答疑解惑工作,让当事人高兴诉讼,顺心而走,积极化解纠纷、疏导矛盾。2010年,该院女法官共审理的案件达894件,占全院审理案件1988件的45%,其中在所审结的案件中调解率达65%,并达到了“五无”即无改判、无上诉、无申诉、无超审限、无矛盾激化的要求。她们凭着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依靠女性的温柔、细腻、耐心的优势,化解着一个又一个社会、家庭矛盾,为和谐社会建设,为正阳法院的发展撑起了“半边天”,展示了女法官的风采。民一庭被驻马店市综治委、中院、县委、县政府授予“调解年”先进集体、

    院党组还在生活上关心照顾女法官,“三八”妇女节等节日对女法官进行物质慰问和精神鼓励,创造机会组织女法官到外地参观学习,以开阔女法官视野和进一步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良好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极大地激发了女法官的工作热情,她们都自觉克服了种种困难,用女性特有的细腻和爱心,勤奋工作,默默奉献,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全院20名女法官中,有3人分别荣立一、二、三等功,还涌现出了许多先进工作者和办案能手,有1人被省法院授予优秀女法官、“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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