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平时嗜酒成性,引发夫妻感情出现危机 。便怀疑他人作梗,持刀伤人 。2月28日,正阳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赵某是正阳县在乡某村人,只有小学文化的他,平时遇到大事小事,从不冷静思考,是个地地道道农村鲁莽汉子,加上天天酗酒,夫妻之间的隔阂越来越大。为了挽救夫妻感情,赵某的妻子曾经要求本村妇女,近门亲属黄某帮助劝劝赵某不要喝酒太多。为此, 赵某认为是黄某向其妻子打了小“报告”,破坏他们夫妻感情,因而对黄某怀恨在心。去年12月25日下午16时许,赵某酒后回来,发现黄某在其家门前与妻子聊天,即产生报复黄某的念头,于是他回家拿了一把水果刀藏在身上,当走到黄某某面前时,突然拔出尖刀朝她腰腹部捅了一刀,致使黄某某左腰腹部受伤,横结肠系膜破裂。经法医鉴定为重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酒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赵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积极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减轻处罚。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