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人民法院“三重视” 化解社会矛盾

  发布时间:2011-03-02 08:39:05


    近日,泌阳县人民法院以开展全省社会矛盾“大排查、大调处、大防范”活动为载体,在日常办案中将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大排查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隐患的力度,尽量将矛盾化解在诉讼入口。

    重视社会矛盾隐患的排查力度。充分发挥基层法院贴近群众的优势,在“能动司法”上下功夫,努力寻求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有效途径,紧紧依靠辖区党委、政府支持,共同研究解决改革发展中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对一些重大的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积极协助县委、县政府,加强与其它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研究解决,努力将化解社会矛盾落实在每项具体的工作之中。

    重视与党委、政府的联动衔接。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维稳、信访、综治部门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体系。健全三调联动衔接配合工作机制,构建有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当好维护社会和谐的“防火墙”。

   重视诉讼关口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在立案阶段,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不强,开展调解工作易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减少矛盾激化,因此在立案阶段要深刻认识到调解工作的重要性。热情的诉讼指导、真诚的风险提示、悉心的法律解答、耐心的宣传教育,对困难群众诉讼的案件,尤其是涉及劳动报酬以及赡养费、抚养费、医疗费、人身损害赔偿等严重影响当事人生活的案件,实行快立案、快调解、快判决。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维护,尽量将社会矛盾化解在立案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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