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元假币起纷争致人重伤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1-03-04 08:14:26


    仅因10元面值的假币发生争执,被告人周斌持刀将郑同刺成重伤。2月21日,正阳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周斌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三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7月31日夜晚,正阳县雷寨乡农民周斌(化名)与同村的几个农民在肖围孜看电影,其间几个人饿了,周斌提出到该村门市部买方便面吃,在买方便面时店主郑同说周斌拿的是10元假币,周斌说是真钱,由此,二人发生争吵,继而发生撕打。在撕打过程中,周斌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郑同(化名)的左胸部、左上臂、左下肢捅伤,后经法医鉴定郑同的伤害程度为重伤。周斌伤人后潜逃。2010年12月8日周斌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同年12月9日周斌与被害人达成了一次性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5000元的赔偿协议,取得了郑同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周斌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且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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