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役军人孙文操的弟弟被人刺伤一案,引起上蔡县法院领导的高度重视。为让孙文操在部队安心服役,切实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做了大量细致工作,目前案件已得到妥善处理。
经法院审理查明, 2008年10月15日晚10 时许,被害人孙文帮(即孙文操的弟弟)酒后同他人到被告人杨亚威家中闹事,与杨亚威父子发生争执,后引起厮打。在厮打过程中,杨亚威手持长矛将孙文帮捅伤,经法医鉴定,孙文帮的伤情构成重伤。伤残程度为九级伤残。
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及其家人的思想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协议,杨亚威的家人一次性赔偿孙文帮医疗费、鉴定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经济损失100000元(含在侦查阶段已付的30000元),并已履行完毕,取得了孙文帮及其亲属的谅解,孙文帮及其父亲孙长海要求对杨亚威减轻处罚。我院根据被告人杨亚威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依法对其从轻处理,依故意伤害罪,判处杨亚威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和受害方对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