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正阳县人民法院采取六项举措,在立案、排期、移送、审理、执行等环节上确保消费者权益争议案件的优先处理,依法及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是做到快立案。立案时做到当天立案,排期时不受立案顺序的限制,确保优先于其他类型案件,单独排定开庭时间、开庭地点及审判人员,做到当天完成排期,为解决消费者权益争议创造便利条件。
二是做到快审理。指定专门的合议庭集中审理消费者权益争议案件,对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限期一个月结案。
三是做到快执行。对申请人不能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线索的,由法院依职权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对执行到位的款项,在三日内支付给被欠薪的劳动者;对此类案件严格适用裁定中止执行规定。
四是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案件诉调对接工作。 该院与区工商分局联手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案件诉调对接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作用,建立健全多元化的民事纠纷解决机制,拓展多元化解决纠纷的工作领域。同时,建立固定联系人员加强沟通交流,畅通信息交流平台,实现经验和调研成果及时互享,共同促进消费维权工作的科学发展。
五是始终将严厉打击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刑事作为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依法严打制假贩假等危害市场经济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犯罪。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六是开展法制宣传。该院组织法官走上街头向群众进行主题为“净化消费环境,提高消费质量”的“维权说法”活动。采取义务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散发法律宣传单等形式,并以生动的案例来揭穿现在社会上经常发生的新型骗术,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截至目前,该院共接待咨询群众800余人,解决群众疑难问题66件,散发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方面的宣传单40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