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法院“三多”调解法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1-03-17 08:59:07


    为认真做好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着力推进社会稳定、化解矛盾,平舆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坚持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在工作中坚持采取“三多”----多听、多讲、多走调解法,调解率明显提高。

    一、多听。在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进行调解的时候,平舆法院要求刑事审判工作人员要对当事人保持足够的耐心,认真倾听当时人的心声,在当事人叙述事情经过的时候,避免先入为主,随意打断当事人的讲述。

    二、多讲。当事人在讲述事情经过的时候,往往有避重就轻的现象,过分强调对自己有利的因素和情节。工作人员在耐心倾听当事人充分表达自己观点的基础上,进行认真的辩法析理,向当事人分析哪些观点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哪些观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在释法工作中,工作人员坚持做到不厌其烦,百问不厌。

    三、多走。在进行调解工作时,平舆法院工作人员坚持“马锡五审判”工作方式,坚持到案发地“多走走”。坚持多走的工作方法,既可以进一步了解案件的真相和真实情况,同时也可以进一步发挥当地基层组织在调解工作中发挥作用,达到办结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通过上述“三多”调解法,提高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节率,今年该院已受理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5件,调解结案4件,调解率达80%。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解决,既解决了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又避免了出现判后执行难的问题,节约了司法成本和资源,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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