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县法院以“四勤四促”推动行政审判工作

  发布时间:2011-03-22 08:33:27


    在行政审判工作中,遂平县法院通过采取重大案件勤汇报、涉诉机关勤沟通、诉讼过程勤和解、依法裁判勤回访的措施,达到了促理解支持、促整改提高、促案结事了、促息诉罢访的目的,化解了一大批官民矛盾。2010年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01件,审结诉讼案件首次超百件,其中协调撤诉结案75件,调撤率达74%,判决结案21件,以其它方式结案5件。所结案件实现了“零申诉 、零上访、零重审、零超审限”,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肯定。

    一、勤汇报,促理解支持

    在审理重大行政案件或在审理中发现的重大执法问题时,遂平县法院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争取理解和支持。如该院2010年受理了多起涉及山林、土地权属的行政纠纷案,此类案件影响面广、利益冲突大、社会影响大,处理不好会引发村民群体上访等问题。为此,该院及时向当地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协调委员会作出了专题汇报,指出了行政执法机关在处理山林、土地权属纠纷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对策,得到了委员会的重视和支持。在委员会的指导下,被诉行政机关及案发地乡镇、村、组三级联动,积极配合法院开展协调和解工作,使以上重大纠纷案件得以及时有效化解。

    二、勤沟通,促整改提高

    遂平县法院经常以行政审判通报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日常沟通,协助行政机关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对在审判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在行政回访中收集到的当事人的意见及时向行政机关反馈,促使行政机关落实整改措施。如在审理一宗工伤认定纠纷案中,该院发现被告遂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工伤认定时忽视了对用人单位的调查取证工作,给予用人单位的举证期限太短,没有保证当事人举证和申辩的权利。就这些问题遂平县法院向该单位提出司法建议书,该单位及时作出了整改,并对法院表示感谢。

    三、勤协调,促案结事了

    遂平县法院以此为指导思想,加大协调力度,该院在内部建立了“三层推进”的行政审判协调工作机制,由院领导、庭长、主审法官三层次负责推进行政案件的协调工作。由主审法官先期协调,合议庭及庭长联动协调,院领导推进协调。在庭前、庭中、庭后三个阶段共同引导当事人协调和解,及时促进和解工作的开展。如原告遂平县阳丰乡索店村东、西二村民组诉被告遂平县人民政府土地确权纠纷案,由于案件涉及对土地权属的争议,且双方意见分歧大,案件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群体矛盾。该院行政庭的法官与主管院长不辞劳苦,前后三次进行实地勘查,详细听取村民代表的陈述,邀请当地政府部门参与协调,六次组织和解,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勤回访,促息诉罢访

    遂平县法院积极探索行政回访制度,即法官在案件宣判后及时深入村、镇,约见当事人询问意见或向基层村委等基层组织侧面了解案件裁判后的情况。通过回访,掌握判决履行情况和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开展判后释法答疑工作。对有上访闹事苗头的当事人,及时做思想工作,告知依正当程序解决问题。通过经常性的回访,及时化解了当事人的过激情绪,实现了裁判案件“零上访”,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