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县法院以五项承诺落实省高院提出的四个一律

  发布时间:2011-03-22 08:34:42


    在年初召开的省两会期间,省高院张立勇院长在作省法院工作报告时,对2011年的全省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四个一律(即凡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律师财物的,一律停止执行职务;凡插手案件办理影响司法公正的,一律调离法官岗位;凡贪赃枉法的,一律清除出法官队伍;凡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落实省高院的要求,近日,遂平县法院全员签订承诺书,作出五项承诺。

    一是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最高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法官法有关惩戒制度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十条禁令”,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建立审判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紧密结合的工作责任制度。

    二是定期参加本部门组织的学习活动,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法规、文件,开展反腐倡廉活动,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司法为民的宗旨。

    三是八小时以外,严格遵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尤其是《法官法》、中央政法委的“四条禁令”、市政法委“六条禁令”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和职业道德规范。

    四是公正司法、严于律已,保证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找人代签到,不为他人代签到。不参与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不在上班时间打扑克、打麻将、玩电子游戏、下棋等;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五是严格执行院里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工作日中午和工作时间饮酒或着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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