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装神医看病消灾 掉包骗钱领取刑罚

  发布时间:2011-03-24 08:24:40


    以被害人家将有血光之灾为由,要被害人拿出钱财“作法”消灾,将被害人的财物骗走。3月12日,正阳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叶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叶某与同案人钟某等人合谋,以“看病”替人消灾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2010年12月4日上午10时许,被告人叶某等三人开车来到正阳县慎水乡刘庄张某门口,王某负责望风,钟某负责游说张某,叶某冒充“神医”骗说张某家中有“血光之灾”需要消灾,并要求张某拿出家中的钱财“作法”消灾,张某信以为真,要求王某替她消灾,遂将屋里5000元钱交给叶某等人,叶某用衣服盖着钱“作法” 消灾,后以掉包方式将钱换走。后被害人发现被骗并立即报警,公安干警将被告人叶某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叶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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