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学习型法院,全面提高法官素质,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十七大五中全会精神所应承担的历史重任,也是新形势对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必然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民事审判工作,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体实践活动,近日,正阳县法院采取四项措施抓队伍建设促进民事审判,开创民事审判新局面。
一、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
坚持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
今年正阳县法院要对法官特别是民事法官队伍进行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加强理想信念宗旨教育,教育法官树立正确的法权观,积极开展“假如我是一个当事人”活动,解决“为谁掌权,为谁审判,为谁服务”的根本性问题。同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努力建成“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不必为”的保障机制,为民事审判打牢政治基础。
二、抓好专业培训,努力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
法官业务素质的高低,决定着法院队伍司法水平的高低。只有加强业务素质建设,才能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职业化法官队伍。为此,今年要努力加强对民事法官基本业务技能和综合业务能力的教育、培训、考核工作,法官素质教育和业务教育、培训、考核工作要形成制度并应制定相关配套措施。要有计划、分期分批地开展业务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业务素质;要按照“一个素质,三个能力”——法官职业素质和庭审驾驭能力、裁判文书写作能力、法律适用能力的要求,加强法官业务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培训,整合现有人才资源,培养一批办案能手、调解能手和“专家型”、“复合型”民事法官。通过培训,要努力实现“三个转变”,即由知识型培训为主向能力型为主转变,由普及型培训为主向专业化为主转变,由经验型培训为主向素质型为主转变。如,今年要举办一次“法官论坛”活动,由每个庭选取一个专题,针对近年在审理民事案件中所出现的热点、难点等问题进行梳理总结,旨在进一步提高全体民事审判人员的理论素养和化解社会矛盾的业务技能,并将此项活动形成常态化。
三、继续深入开展“调解年”和“争当调解能手”活动。
正阳法院把“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作为民事审判工作的指导原则,以“案结事了、胜败皆明、定纷止争”为目标,改革完善调解工作机制,探索出了“调解多、判决少、申诉少、质量高”的良性循环路子。该院把调解贯穿于庭前、庭中、庭后诉讼全过程,他们确定了民事案件“调解优先、多调少判”的原则,对于调解难度大但确有调解必要的案件,庭长、分管院长要亲自参与对案件的进一步调解;同时,要发挥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的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及个人的作用,邀请他们参与案件的调解工作。为此,新年伊始,正阳县法院党组针对本院民事案件数量增、难度大、上诉率高等情况,在总结2009年度开展的“调解年”活动的基础上,今年又出台了《关于民事审判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开展“争当调解能手”活动的实施意见》,旨在进一步在民事法官中牢固树立“调解优先”理念,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
四、实行法庭位次排名,严格绩效考评管理。
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调处民间纠纷、化解社会矛盾的前沿阵地,是法院与人民群众联系的“窗口”。为加强人民法庭的职能作用,近日,正阳县法院出台了《关于对人民法庭实行位次排名管理的规定》,对法庭实行规范化管理。
该院对法庭实行千分制考核管理规定,内容共分为十一个项目,包括办案效率、贯彻调解优化原则、实现案结事了、坚持司法为民、人民陪审与裁判文书上网,做好信访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统计报表和卷宗上交、综合性工作及其他工作任务等。此外,还增加了奖项和罚项,以民一庭为主体制定了具体的考核办法。该规定的出台,将对人民法庭的管理更具规范化、科学化,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