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法院在现有便民设施和规范化基础上,以“三结合”为手段,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突出重点,深化立案窗口接待工作,取得了成效。
一是值班法官导诉制与领导带班制相结合。立案庭建立了值班法官导诉制度,在立案大厅专门设置了值班法官窗口,由立案法官轮流值班,为当事人准备起诉、进行立案提供相应的法律指导和立案释明工作;同时建立了领导带班制度,由院长和各业务庭庭长轮流在立案大厅值守,负责就立案法官转呈的疑难复杂案件及时作出决断,及时应对立案大厅突发事件。
二是一次性告知制和诉讼联系卡制相结合。实行立案一次性告知制度,即对于起诉材料存在瑕疵的案件,向当事人发放补充、补正材料告知书,逐项列明需补正和修改的内容、需补充材料的具体份数,减少当事人往返法院次数,提高当事人一次性立案成功率;发放一次性告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发放诉讼联系卡,告知当事人按立案法官要求完善起诉材料后,直接到窗口立案,避免给当事人带来诉累。
三是首问负责制与外出工作交接制相结合。首位接待来访当事人的法官不得因案件复杂等原因直接或变相对当事人推诿 。立案法官外出工作时,应将正在留存审查的案件向其他法官交接清楚,由其他法官向当事人代为答复。未留存材料的案件,当事人持一次性告知书和诉讼联系卡前来办理并按照要求修改或补充了材料,其他法官应代为办理立案手续,不得以首问负责制为由进行推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