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3日上午,汝南县法院法官驱车赶到驻马店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经调解,在此戒毒人员刘某与李某达成离婚调解意见。
汝南县三门闸街道大石庄村委村民刘某与李某婚后,在村里经营一家超市,日子过得很滋润,不想一日刘某与友聚会,禁不住诱惑吸食了朋友提供的烟膏,后像换个人似的,对家庭和经营不理不闻,为购买毒品,花光了积蓄,卖掉了超市,并时常逼迫李某和自己的父亲出门给他借钱。2010年底,刘某被驻马店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收容强制戒毒两年。
2011年2月,李某不堪忍受,一纸诉状将刘某诉诸法庭,要求离婚。刘某父亲闻讯后,拉着孙子来到法庭,也请求法官尽快促成离婚,表示不要李某出子女抚养费,不拖累李某,三人哭成一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