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法院近六百起案件庭审将通过网络直播

  发布时间:2011-03-30 09:01:10


    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2011年,我市两级法院将对580起案件的庭审实况通过互联网进行视频直播。广大公众足不出户,轻点鼠标,通过全市两级法院的外部网站,便可“旁听”庭审全过程。

    庭审网络视频直播是推进司法公开、实行阳光司法的一项重要举措,对确保人民群众对审判过程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公正廉洁司法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工作,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投资建成了12个标准化的庭审网络视频直播法庭,并在去年尝试对86起案件进行了网络视频直播,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为扩大庭审直播的影响,进一步拉近司法过程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距离,市中级法院党组把庭审直播作为向社会承诺办的一件实事来抓。为确保实事办好,两级法院成立了庭审网络视频直播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部门,对各单位、有关审判业务庭室分配了直播任务,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等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检察机关明确提出不宜进行庭审直播,并有正当理由的刑事案件;当事人明确提出不进行庭审直播,并有正当理由的民事、行政案件等不得进行直播外,其他依法公开审理的社会公众关注度较高、社会影响较大、具有法制宣传教育意义的案件必须必须进行庭审网络视频直播。

    据了解,为确保庭审的效果,市中级法院要求,庭审直播的案件不能当庭宣判的,待公开宣判后,把宣判结果发布在视频网页下端,告诉群众审判结果,并将案件判决书、裁定书在本院网站公布。对庭审直播过程中网民的留言,在三个工作日内向网民反馈意见,做好判后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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