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为了总结设立廉政监察员以来的工作情况,使大家进一步认清廉政形势,更好地发挥各部门廉政监察员的作用,3月29日下午,驻马店中院召开廉政监察员工作暨廉政形势宣讲会。中院副院长、纪检组长王翠平出席会议,各部门25名兼职廉政监察员及监察室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为了加强对中院审判执行及其他部门工作人员纪律作风状况的日常监督,促进司法廉政、维护公平正义,中院日前重新调整了25名兼职廉政监察员。其职责是协助所在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本部门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本部门人员思想动态、进一步完善本部门的廉政制度、协助监察室工作、向所在部门人员提供廉政指导和咨询。设立廉政监察员是我院为加强对法官权力行使的监督,确保审判的正确行使,及时发现和纠正司法不公、不廉的问题,加强党性党风纪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的新举措。
会议宣讲了近期全市法院廉政形势,对廉政监察员应履行的“七项”职责进行了说明,并就如何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驻马店中院副院长、纪检组长王翠平在宣讲会上指出,实行廉政监察员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党风廉政建设创新、发展的需要,也是杜绝和预防法院内部产生腐败现象的实际需要。她希望各位廉政监察员在实际工作中,要明确自己的任务,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在廉政监察工作方面充当好宣传员、教育员、信息员、调查员角色。要搞好形势宣讲,使干警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增强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要讲究方法、认真履职。兼职廉政监察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要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双重领导、实事求是等原则,带头廉洁自律,敢于揭露本部门人员存在的问题,担负起反腐倡廉的重大责任,切实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不断开创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