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曹宝川到遂平县台资企业走访纳言

  发布时间:2011-03-31 16:06:33


    3月31日,驻马店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曹宝川、民二庭长付自强等一行四人,在遂平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曹国忠、民二庭庭长张剑的陪同下,到位于遂平县的台资企业徐福记食品有限公司走访纳言。

    副院长曹宝川详细询问了该企业的生产经营、职工待遇、企业稳定等情况,征求了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表示对企业提出的问题会尽力找出解决的方法,对企业运行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尽力排忧解难,为企业营造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

    企业负责人刘恒烈向曹宝川一行人介绍了食品生产线的流程、管理和发展前景,谈到了该公司与周口某公司的建筑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他感谢遂平县法院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调解结案,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并提出相关司法建议。他对法院“访企业、征建议”,为涉港澳台企业案件,制定并实施的一系列措施表示非常满意,表述了这几年打官司与法院接触的亲身感受,认为法院开展调解工作更合情合法化,工作态度、工作作风更耐心细致,审判工作水平不断上升。同时,希望得到法院更多的专业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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