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法院多措并举打击“两抢一盗”取得显著成效

  发布时间:2011-04-01 11:46:23


    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两抢一盗”犯罪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对社会危害性极大。在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活动中,驻马店两级法院采取多项措施,取得明显成效。因成绩突出,市中院刑二庭被省政法委表彰为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活动先进集体。

    加强领导,广泛动员。市中院及时制定了《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督查方案》等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成立了整治“两抢”犯罪专项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全市法院开展专项活动。以刑事审判庭为主力,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门合议庭,专门审理“两抢一盗”案件,将任务、责任细化分解到具体个人,做到机构、人员、措施“三到位”,为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同时,通过行之有效的措施,使广大干警充分认识到专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作为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进一步强化责任,真正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严格适用法律,充分体现政策。在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的同时,认真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分化瓦解犯罪分子,增强打击效果。对性质恶劣、危害严重的重特大“两抢一盗”犯罪分子,对具有法定从重、加重处罚情节的犯罪分子,对采用暴力手段实施抢劫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分子以及对具有黑社会背景的“两抢一盗”犯罪,坚决从重从快予以打击,运用刑罚手段努力遏制犯罪上升势头,震慑犯罪。同时,针对不同个案的具体情况,对有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免除情节的罪犯,依照法律规定兑现相应的政策。对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依法从宽,对有自首、立功表现的,依法予以认定,并在量刑时从宽处理。对未遂犯、中止犯,根据其犯罪情节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严格把关,确保办案质量。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从审查立案、开庭审理到作出裁决、宣判与执行,每一环节都责任到人、严格把关,对于人数众多、案件复杂的案件,由全庭审判人员集体讨论,共同研究判决方案,对于重大疑难案件,由院领导亲自带头研究工作措施,确保把把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在专项斗争中,全市两级法院采用拉横幅标语,上街发放宣传资料,为电视台提供素材,向报刊投发宣传文章、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等形式,营造专项斗争声势,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打击成果,增加打击的威慑力度,使已犯罪者不愿重蹈覆辙,未犯罪者不敢以身试法,使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两抢一盗”犯罪活动的社会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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