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为进一步落实《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提高案件的质量和效率,从源头上遏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我院采取以下措施狠抓审判管理,以提升案件质量和公信度。
一是审判管理信息化。要求所有案件从立案、庭前准备、庭审、宣判及法律文书制作等案件的各个环节的信息承办法官均要输入微机,由网络系统跟踪管理。凡是未输入者,所办案件不计入承办法官的结案数,不作为法官绩效考评的指标。
二是评查案件常规化。我院设立专门审判办公室,对各业务庭每月审、执结案件的质量进行评查。院各相关业务庭在每月的7日前将上月审、执结的案件列出清单并将卷宗移交审管办逐案评查,未经评查,不得归档。同时对上访、缠访、闹访的案件由审判管理办公室进行重点评查,向院领导提出专门评查报告。所有案件评查结果与承办法官的政治、经济待遇直接挂钩。
三是审判工作制度化。院长刘昌林强调要强化制度建设,用制度来管理,内提“审判力”,外提“公信度”。为此,我院出台了《西平法院关于执行《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试行)》的若干细则(试行)》、《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各个部门的岗位责任制,尤其明确了综合部门的职责,建立惩戒机制。强化监督的同时,强调围绕审判搞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