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去年5月份以来,正阳法院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创先争优、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加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要求,始终把创先争优活动和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作为法院工作的重大政治任务和队伍建设的基础工程,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不断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组中心组学习,有效提高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为推动法院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一、强化思想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扎实有效推进
(一)领导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学习的组织领导。把创先争优、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作为加强法院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措施,实施“一把手”工程,各支部的主要负责人作为学习的第一责任人,对整个学习工作负总责,确保了学习工作组织到位。为此,我院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姚强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并将活动分为两个阶段,明确了不同的主题(即2010年4月至2010年7月,开展“树立创先争优意识,争做人民满意法官,以优异成绩向建党90周年献礼”主题实践活动;2011年7月至2012年,开展“强化创先争优意识,提高案件审判质量,以优异成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主题实践活动)。去年5月26日,我院组织召开了全院创先争优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动员大会。为了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健全组织生活制度,制定出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意见》,确立了以党组中心组学习带动各支部学习的工作思路。去年以来,先后组织了两次由院党组成员、基层法庭庭长和院中层负责人参加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对于统一思想认识,扩大学习效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学习内容方面,立足法院特点,抓住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这条主线,原原本本学习了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组织讨论了“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司法的“人民性”等一系列司法理念,着力用科学发展观的理念武装干警头脑,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理论水平和科学决策的能力。
(二)制度措施到位,有效确保学习的扎实开展。一是建立定期学习制度。坚持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个人研读与领导辅导学习、集体研讨与交流学习、走出去学与请进来学等多种学习形式,确定每季度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每位党员集中学习时间全年不少于12天,保证了学习的时间和质量。今年来,共组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3次,党员干部集中学习6次,每位党员干部学习时间平均达52个学时。二是严格规范学习管理。各支部积极落实专人负责,制定学习计划、建立考勤制度。对集体研讨实行严格考勤,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须履行严格的请假手续,并要求对缺课内容及时补课;建立党员干部学习档案,每人根据自己的学习实际,形成个人学习档案,包括自学笔记、讨论记录、中心发言、学习体会等内容。三是实行检查考核制度。将理论业务学习纳入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定期实行检查通报,并在年底进行考核,与年终业绩考评进行挂钩。
(三)创新方式方法,切实增强学习的实际效果。在继续运用座谈会、观看专题片、笔记展评等形式搞好学习的同时,积极探索新的有效学习方式,以确保学习效果。通过开设“提升干部素质大讲堂”,专门邀请县委党校专家、知名学者为领导班子和全体干警进行集中辅导,进一步提升学习质量和效果。组织党员干部集体观看科学发展观、反腐倡廉专题片,组织干警到驻马店市监狱接受警示教育;实行学习笔记制度,要求党员干部结合不同的学习内容撰写学习笔记,并定期对学习笔记进行评比。同时,注重理论学习与工作实际相结合,在学习过程中,各支部紧密结合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辅导、谈心和讨论等活动,力求边学习理论边提高思想认识,并通过学到的理论知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真正使学习收到实际成
二、突出学习重点,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工作的能力
创先争优和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提升司法能力是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保证。我们始终将实践作为检验学习效果的唯一标准,把学习成果及时转化为工作措施,为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贴紧中心工作,把准学习的政治方向,更加充分发挥了司法服务保障大局的职能作用。把深入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作为学习的首要任务,抓住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这条主线,把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题,认真组织学习了党的一系列路线方针政策,着力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引导全体党员干警牢固树立服务科学发展的大局意识。同时,坚持学习理论和指导实践相结合,着眼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根据经济社会形势发展需要和法院工作的实际情况,积极推行党员领导干部调研制度。去年以来,我院围绕上级法院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院党组成员带领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和审判一线开展调研走访,组织开展转方式、调结构大讨论活动,在院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下,全院干警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度配合党委决策部署,去年以来,共审理执行各类案件4832件,执结率达92.8%,标的额达389万元,为保障党委工作大局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二)坚持以人为本,筑牢学习的群众基础,更加积极践行了“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深刻把握司法“人民性”这一社会主义司法的本质属性,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把学习理论同研究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结合起来,既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司法参与权,又有效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一方面,坚持“取之于民”,倡导党员领导干部开门搞学习,通过贯彻上级法院开展的万名法官回访万名当事人、万名法官进校园等活动,深入基层,靠近群众,自觉征求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今年以来,共组织召开座谈会6次、开展民意调查7次、带卷下访、登门走访81次、开展谈心活动57人次,梳理出涉及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70余条,并主动吸纳其中的有益成分作为下步学习和改进的重点,增强了学习的针对性。另一方面,坚持“用之于民”,将学习的成果及时转化为司法为民的具体举措。近年来,我们不断健全完善各项诉讼便民利民机制,注重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我院 “立案接待大厅”和一楼大厅”分别设立了导诉台;同时实行了院长接待日和领导干部下访制度,班子成员定期到基层联系点现场接访,倾听群众意见,解决实际问题。此外,强化诉讼指导和立案调解,实行了电话立案、上门立案和巡回审判,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当事人提供了更为优质的司法服务,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满意率明显提升。
(三)坚持统筹兼顾,提高学习的整体层次,更加有力促进了我院工作的协调发展。一是坚持加强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自身学习与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相结合。围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把党组中心组学习纳入整体学习培训计划,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与广大党员学习的计划同步、活动同步;我们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根据实际形势需要,适时吸收党支部和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党组中心组学习,充分发挥党组学习带动支部学习的作用,全面提高了学习质量和水平。二是坚持严格执行各项学习制度与创新学习方式相结合。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为民服务做先锋”活动,强化 “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增强了干警的党性观念和为民意识。围绕提高法官认识和把握“大局、社会矛盾、社情民意、法律精神、新情况和新问题”五种基本能力,积极开展法官教法官活动,举办法官论文研讨会3场、业务讲座11场次,通过岗位练兵、办案竞赛、庭审观摩等措施,不断提高法官的办案技巧和群众工作能力。积极开展争当“学习型法官”、“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等主题实践活动,在鼓励法官外出培训和自学深造的同时,邀请相关专家、学者来法院内部培训授课,为干警学习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三是坚持加强学习与推进工作相结合。围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实际行动展现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