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近来,正阳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姚强到部分人民法庭督促调研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后,分别对全院各支部、党小组和党员参与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升温要求,对创先争优活动的公开承诺提出了五点细化措施,并强调要在实际工作中逗硬落实。
一、提出承诺。各支部要围绕“五个好”,结合年度目标工作确定承诺事项,力求承诺事项具体、实在。每位党员要围绕“五个带头”,结合自身岗位特点和本人实际,提出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具体打算,具体明确做好1-2件实事。
二、组织审诺。要以支委会或者党员会的形式,组织支部班子成员或党员对已经提出的承诺进行反复讨论,看承诺是否围绕了中心工作,是否符合本单位实际,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对内容空洞、与现时结合不紧密的承诺事项,要进行修改完善,重新确定。
三、公开明诺。对已经组织审定的承诺要通过板报、专栏、党建之窗以及报刊、杂志、电视、网络等形式进行公示公开,让社会和广大群众知晓各支部及其党员干部在创先争优活动中需要兑现的承诺事项,以便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四、督查践诺。党组、机关党总支要加强对各支部及其党员承诺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跟踪问效”,对承诺事项实行登记制度,承诺一项,登记一项,兑现一件,消号一件。对没有按时限要求完成的,视其情况予以提醒、教育、批评、限期改正、戒勉谈话,直至兑现承诺。
五、民主评诺。对各支部及其党员践行承诺的实际效果实行民主评诺。对支部实行书记述职,领导点评,党员会或群众代表会议评,机关党委讨论通过;对党员承诺实行个人自评,党员相互评,群众帮评,领导点评,组织综评。要切实做到民主评诺客观公正,达到本人服气、党员认可、群众满意、组织放心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