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正阳县人民法院积极发挥职能作用,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维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去年至今,该院共审执涉及“留守儿童”的各类案件7件,未出现一起“留守儿童”生活无着落、辍学和违法犯罪的现象。
近年来,随着对外交流的加快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正阳县“农村留守儿童”数量呈现急剧上升趋势,作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重要力量,正阳县人民法院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四项措施着力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维权工作。
开设家长法制学校,培训“四老”家长。开设家长学校,针对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四老”临时监护人家教观念陈旧、重养轻教、娇惯溺爱等情况,引导更新观念,学会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
建立联动帮教机制,强化法制教育。联合团委、妇联等单位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在全县各中学和部分小学设立法制教育站,落实法制课和以案讲法会、家长师生座谈会相结合的“一课两会”制度。
加强部门联动,实施关爱工程。与团委、教育部门、文明办等单位联合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程,实现对“农村留守儿童”的跟踪教育,安排专人解答有关法律问题。组织干警与农村留守儿童“一加一”帮扶结对,帮助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在审理抚养、离婚、伤害等案件中,注重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情感保护。该院对“留守儿童”父母的离婚案件,尽力做好调解和好工作,征询“留守儿童”愿意随父母哪一方共同生活的意见,并在妥善安排好“留守儿童”学习、生活的条件下,才调解或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对“留守儿童”追索抚养费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为他们创造一片心灵的绿洲。为避免因侵害“留守儿童”的责任方转移隐匿财产造成判决后无法执行,损害“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法院主动为受害“留守儿童”采取诉讼保全或先予执行等措施,及时依法维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案件审结后,该院规定承办法官必须对涉及“留守儿童”的案件进行回访,及时了解和掌握“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状况,全面呵护“留守儿童”,引导他们走上正确的人生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