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今年以来河南省上蔡县人民法院以审判质量管理“责任化、制度化、配套化”为目标,积极探索审判质量监督管理新机制,审判质量有了新提高,上诉案件明显减少,案件改判率大幅下降。
该院把加强案件审判质量管理作为法院的“一把手”工程来抓,严格落实主管副院长、庭长、审判长、审判员和书记员“五级责任制”,做到责任不脱节,监督无死角。在此基础上,该院各审判业务庭普遍建立了适合各自审判工作要求的《规范细则》,对开庭、合议、判决等各个环节,明确了具体操作要求,规范了业务庭内部审判质量的监督管理。
该院实行审判质量跟踪管理。立案庭对各类案件全程跟踪督办,对法定审限期届满前15日未报结案的进行催办;对法定审限期满后仍未报结案的予以通报。为有效地对审判质量实施综合评价,该院制订了《案件质量监督检查的若干规定》及评分标准,由审监庭组织力量对案件进行评查。
实行审判质量定期分析制度。审委会专门组织对上级法院改判或发回的案件进行集体分析,承办法官在审委会上要说明案件被改判或发回的原因,接受审委会的询问。审委会对审判质量分析的情况作出评价,提出建议和意见,在全院进行通报。
为了发挥审判监督管理价值的最大化,该院注重审判质量管理制度与其他管理制度的接轨及配套。明确了以审判质量评查情况决定其本人的争先创优机会及条件,把审判质量的高低作为评先树优、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同时,对审判质量监督中发现有重大违法问题的,进行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