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2011年,新蔡县法院在立、审、执、鉴各个阶段推行诉讼提速,建立快速立案审查、限期结案督促、执行繁简分流、鉴定沟通督促等各项工作机制,使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在各个环节以最快的速度进行流转,力争最快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建立快速立案审查机制,做到“立案审查提速”。该院在立案大厅设置导诉台,为来院当事人提供诉讼材料编写向导、法规查询、立案流程、诉讼费计算等立案诉讼服务,缩短了案件办理所需的时间。对涉及弱势群体的案件,迅速启动“绿色通道”,予以缓、减、免诉讼费,做到当日立案,当日分案,切实缩短立案周期。
建立限期结案督促机制,做到“审判流程提速”。该院民商事案件全面推广“指定审限、限期结案”制度,对涉及“三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由庭长指定审理期限,要求承办人在指定期限内快速审结。
建立执行繁简分流机制,做到“执行分类提速”。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由执行综合室根据案件的繁简程度予以分流。对简易类执行案件,直接交由执行员在指定时限内执结;对涉及人数较多、标的额较大的复杂执行案件,坚决落实分段集约执行制度,强化工作衔接,提高执行效率。
建立鉴定沟通督促机制,做到“鉴定周期提速”。针对审判实践中委托司法鉴定时间较长等突出问题,该院按技术室及时与司法鉴定机构取得联系,并就鉴定事项、材料交接时限、鉴定周期等主要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对鉴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过电话、座谈等方式进行沟通交流,并定期督促、提醒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在规定时限内出具书面鉴定结论,提高鉴定效率,缩短诉讼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