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2011年伊始,西平法院党组即以案件质量评查制度为具体抓手,努力推动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的提升。为扎实有效进行案件质量评查,落实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实现对案件质量的常态化管理,西平法院在设立审判管理办公室的同时,对案件质量评查实行“五个必须”。
一是对当事人上访、闹访、缠诉、申诉的案件,必须进行评查。对近年来所有涉诉信访案件登记汇总后,由审判管理办公室评查,评查后逐案写出案件评查报告,交院领导决定处理意见,对确有质量问题的案件提交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并实行责任追究。二是对今年以来,全院各类审结、执结案件,必须逐案进行评查。未经评查的案件不予归档,并且将评查结果与法官个人的政治、经济待遇挂钩。三是对党委、人大和上级法院督办、转办的案件,必须进行评查。并将评查结果适时向相关部门反馈意见。四是各相关业务庭对所要评查的案件,必须按照指定的时间、期限移交给审判管理办公室,否则,即视为不合格案件。五是案件质量评查,必须定期通报和内部意见反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总结,提出整改建议,形成案件评查报告。
案件质量评查实行“五个必须”两个多月来,共评查卷宗一千余件。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推动了我院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同时也为落实全省法院即将开展的“除骄横、除冷漠、除懈怠、除私情、除贪腐”专项活动拉开了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