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4月15日,全市法院信息、调研、案例编报、司法统计分析和法制宣传集中竞赛活动动员会在驻马店中院召开。会议决定,于2011年4月20日至2011年9月20日在全市法院开展为期五个月的集中竞赛活动。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其宏讲话。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巫国瑞主持会议并宣读《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集中竞赛活动的通知》。
李其宏指出,信息、调研、案例编报、司法统计、法制宣传工作是人民法院的基础性工作,是确保决策保持正确方向、具备民意基础、满足实践需要的必然要求,是化解审判难题,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促进审判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途径。全市法院领导和部门领导要率先垂范,带头调研,要扑下身子,深入实际,深入办案第一线,针对法院工作中的一些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实地进行调查研究,主动听取汇报,掌握真实情况,接触第一手材料,撰写各类指导审判工作的调研文章;要把法制宣传的重心放在重点策划、正面宣传、树立典型上,坚持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的号召力和影响力。
李其宏强调,开展集中竞赛活动,一是要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全市法院要按照竞赛活动的目标要求,明确信息、调研、案例编报、司法统计分析、法制宣传工作任务,并认真抓好落实。二是要严格考核,加强督查。为防止竞赛活动流于形式,中院活动办和各基层法院,要针对这几项工作建立定期检查与抽查相结合制度,对每项工作任务要做到事前有布置、事中有检查汇报、事后有小结,通过检查与抽查,及时了解掌握工作任务进展情况,查漏补缺,认真整改,务求实效。三是要充实力量,健全网络。要配齐配强信息、调研、案例编报、司法统计、法制宣传工作人员,基层法院要确保有2名以上专职人员负责信息、调研、案例编报工作,1名专职人员负责司法统计工作,1名专职人员负责法制宣传工作;中院研究室、宣传处要适时对调研、信息、宣传人员组织培训,提高专职人员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