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法院能动司法维护儿童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1-04-20 08:16:04


    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正阳县人民法院发挥审判职能,坚持能动司法,谋划新思路、探索新方法,妥善处理涉及儿童权益的案件,受到人民群众的好评。  

该院对涉及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在立案时加强诉讼指导,对经济特别困难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需要特殊保护的儿童,依法予以减、缓、免诉讼费用;推出“三优”原则:优先受理、优先开庭、优先送达,对涉及儿童维权的抚养、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案件,加强立案调解和诉前调解,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减少情感伤害。

  加强多元化调解力度,坚持全方位调解。在审理涉及妇女儿童的案件过程中优先站在妇女生存、儿童发展的角度来依法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强调解工作力度,实行庭前、庭中和庭后全方位调解机制,同时积极依靠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妇联等组织,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及时化解当事人之间矛盾,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在离婚案件中,双方因孩子抚养问题发生争执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女方的意愿,在财产分割时,女方在无过错时,在住房、抚养费经济补偿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

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该院努力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社会环境,深入机关、学校,广泛宣传保护妇女、未成年人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并积极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选择典型案件就地开庭,公开审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并适时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总结分析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犯罪案件的现状、特点及成因等,及时提出相应的司法建议。使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真正的维护,从而推动平安建设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入扎实开展。

    加大执行力度,力促儿童权利实现。加强与审判阶段法官的沟通与衔接,充分了解案件情况,找准案件执行切入点;对追索抚养费、医疗费、抚恤金、人身损害赔偿金的儿童优先保护,对于符合条件的追索抚养费案件,依法先予执行;切实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法律赋予的各项执行措施,在最短时限内实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发动全庭执行员力量,努力促使被申请人自动履行判决书规定的义务,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确保儿童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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