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2001年以来,正阳法院先后成立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和少年犯罪审判庭,对于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都邀请妇联、团委工作人员为人民陪审员的同志参与陪审。有效地保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对涉及妇女权益的案件,优先收案、优先排期、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不断健全完善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和服务体系,对涉及老年妇女起诉子女赡养案件,有激化苗头的离婚案件等做到简化手续,及时立案,尽量减少当事人诉累和避免矛盾激化;
对于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的案件,适时采取先予给付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法律措施;
对于那些经济特别困难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需要特殊保护的妇女,依法给予减、缓、免交诉讼费用,及时提供法律帮助,十年来共审理婚姻家庭案件415件,减、缓、免诉讼费用59万多元,为妇女挽回经济损失280多万元,使她们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护。
针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日益突出的情况,该院抽调业务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善于做青少年工作的同志,与陪审员组成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议庭,专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庭审中采取圆桌审判的方式,寓教于审,消除未成年被告人的恐惧心理和抵触心理,达到了教育、感化、挽救的目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妇联等组织的沟通,搞好调查研究,增强工作预见性、主动性,畅通妇女维权的“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