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发展、平安、和谐”的工作主线,不断探索调解新机制,创新调解方法,逐步走出了一条切合基层法院实际解决矛盾纠纷的新路子。
提升队伍素质,夯实调解基础。做好调解工作,法官不仅要有精通的法律知识,还要具备良好的心理品质和分析把握当事人心理态度的技能。该院采取各种措施提高法官的综合业务素质。一是坚持开展岗位练兵,提高法官业务素质。每年组织法官开展驾驭庭审能力竞赛、学术研讨等岗位练兵活动,大力提升队伍素质。二是坚持召开调解工作分析会,提高解决问题能力。该院党组每季度组织业务庭召开调解工作分析会,总结调解工作经验,分析调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解决的对策,促进调解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坚持调解业务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调解水平。为了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该院定期举办培训班,开展业务讲座,组织旁听庭审,召开案例分析会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综合素质及调处纠纷能力,从而实现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去年以来,该院共举行调解培训班3期,组织旁听庭审20次,现场指导调解126起,有效地促进了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的提高。
强化调解意识,营造良好氛围。调解先行是该院的优先选择,在审判中,坚持把促进社会和谐作为衡量审判工作的重要标准,做到“三个第一”: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作为工作的第一目标,“辨法析理、胜败皆服”作为裁判的第一追求,“加强调解、疏导矛盾“作为办案的第一选择。一是树立全院调解“一盘棋”思想。建立院领导带头调解、庭长共同调解、审判人员主抓调解和书记员协助调解的调解工作格局,对于一些社会影响大或矛盾易激化的案件,由院领导亲自参与调解,在全院上下构建起联动调解机制,营造调解氛围。二是树立优先调解意识。紧紧围绕“案结事了”这一目标,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强化和谐司法意识,要求审判人员多做辩法析理工作,力争解开当事人之间的“心结”,最大限度地降低诉讼的对抗性,妥善解决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事件发生。三是树立“四心”调解意识。在坚持调解自愿、合法原则的基础上,把“对当事人说服教育要耐心、帮助当事人排忧解难要诚心、平息矛盾激化要慎心、评判是非责任要公心”作为做好调解工作的基本准则,始终把帮助当事人解决纠纷作为调解的根本目的,使双方当事人更能理解和接受调解。
完善调解机制,构建大调解格局。为了强化诉讼调解,该院制定出台调解制度,规范调解工作。一是建立大调解机制。制定了《开展大调解活动的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民商事案件调解、执行和解、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和行政案件协调工作。二是建立全程调解机制。把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和庭后调解紧密结合起来。在送达阶段,推行调解告知制度,将诉讼调解的性质、法律效力、当事人权利等告知双方当事人,为调解工作奠定基础;在诉讼阶段,耐心向当事人释法,促使当事人互让互谅;在庭审后,对当事人尚未达成调解协议的,通过借助社会力量,力促当事人调解。三是建立调解工作考评机制。把调解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中,对各庭的调解工作情况实行每月一通报,每季度一考核,并建立了业务庭干警调解工作业绩档案,每年年终评选调解能手,激励干警调解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