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法院为我们农民工作主,感谢法官为我们追回了血汗钱,……。”4月20日下午,手拿撤诉申请的李某等6名农民工领到拖欠了近一年的工资后激动地说道。 2010年年初,李某带领同村的4名农民到王某承包的工地上干活。年底工程完工后,王某以发包方未与其结算,无力支付农民工工资为由拒绝兑现工资。眼看“血汗钱”就要打水漂了,无奈之下,李某等人将王某告上法庭。
承办法官接手该案后,考虑到该案涉及5名农民工合法权益能否得到切实维护的问题,决定采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遂于当日下午电话联系被告王某,通知其于次日9时来院调解,电话中被告王某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一事未作争辩,愿意待发包方支付工程款后,就支付农民工工资。
考虑到农民工的工资无法当庭兑现,承办法官没有丝毫懈怠,主动邀请发包方的相关人员,与其负责人耐心摆事实、讲道理。通过长达近1小时的沟通,该负责人最终决定,先代王某支付所欠的农民工工资4.8万余元,所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待结算时在总工程款中予以扣减。4月20日领到工资的6位农民工同时来院撤诉,真正达到了案结事了的良好社会效果。
近年来,汝南法院把维护农民工权益作为民事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和践行司法为民的一项具体措施,竭尽所能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坚持做到“快审、快结、快兑现”,精心审理好每一起案件,为农民工争取最大利益,受到了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