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法院四举措妥善处理老年维权案件

  发布时间:2011-04-25 10:30:36


    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针对老年人身体差、诉讼能力较弱等特殊性,汝南法院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围绕审理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案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加大对老年人权益保护力度。今年,该院共收到赡养纠纷案件45件,结案39件,其中调解结案17件,撤诉16件,调撤率高达84.62%。  

    一是强化法官服务意识。要求所有法官在处理涉及老年人的案件中,坚决做到热心接待,专心倾听,细心答疑,诚心调解,耐心疏导,公正处理,竭力帮助老年人解决纠纷。同时,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特殊当事人特别保护,针对一些矛盾较深、影响较大的赡养案件,主动到案发地、案件多发区就近审理、就地开庭,促进家庭和睦,维护社会稳定,并达到解决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二是开辟诉讼绿色通道。对因身体原因不便到法院立案的老年人实行上门立案;对生活确有困难的老年人,依法予以减、缓、免诉讼费用,切实保护当事老人的合法权益;遇到老年人书写困难,立案法官主动安排人员为其代写诉状,并联系申请法律援助;建立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加强对老年人诉讼的指导,增强涉老案件中老年人的诉讼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  

    三是优先审理快速结案。推行涉老案件速裁机制,凡是涉老纠纷案件一律在立案庭立案后,立即交到审判庭,由审判庭指定法官进行审理,速裁速结,真正让老年人实际享受到公正、快捷、方便、经济的诉讼程序。同时加大调解力度,主动与当地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有影响有威信的人士联系,争取在较短时间内调解结案,力争较好的社会效果。  

    四是执行到位及时回访。该院对生效的法律文书优先执行,并确保执行到位。同时,及时对老年当事人进行案后回访,彻底化解当事人的“心结”。尤其针对一些调解内容不宜也不能进行强制执行的情况,通过承办法官积极的回访工作来完善,及时督促子女履行赡养义务,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有效地融洽了当事人之间的的家庭亲情关系,使老人真正感受到亲情的温馨。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