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蔡县人民法院实现“阳光审判”100%

  发布时间:2011-04-25 10:33:03


    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为防止“暗箱操作”,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河南省上蔡县人民法院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以公开促公正,实行“阳光审判”制度,取得了较好效果。

    该院对依法应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允许公民旁听,实现了依法公开审判率100%的目标,提高了审判工作透明度。强化庭审功能,除重大疑难案件外,实行一步到庭,强化了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并按照证据规则的要求,进行庭前证据交换,当庭举证、当庭质证、当庭作证,使当事人有证摆在庭上,有理讲在庭上,赢得堂堂正正,输得心服口服,案件当庭宣判率逐年上升,大大提升了人民法院的形象。

    该院还推行以审限跟踪为核心的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建立了审限警示和超审限通报制度,加强了对各类案件的立案、送达、开庭、结案、执行的跟踪和对即将到期案件的警示催办,有效地防止了案件久拖不决、久执不结和超期审判现象,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审判人员的审限意识明显增强。并推行简便、快捷的办案方式,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自2007年以来,大部分案件都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结,进一步缩短了办案周期。

    该院从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和外部监督制度两个方面着手,精心构筑防腐堤坝。他们按照“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加强了审判监督工作,对已经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及时依法纠正;把审判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结合起来,注意围绕案件查问题、找原因、追责任,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专门成立了案件质量评查小组,负责对所有已结案件进行检查和对所有发回重审和改判的案件进行督查,通过检查和督查,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高。同时,该院还注重改进和拓宽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的渠道,建立健全了接受人大监督的各项制度,设立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联络室,邀请部分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该院执法执纪监督员,从而加强了外部监督,保障了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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