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唱妇随同染毒瘾 多次盗窃齐入牢房

  发布时间:2011-04-28 16:13:34


    陈某某与李某某是一对夫妻。2001年1月,陈某某因贩卖毒品被判刑,出狱后不思悔改,又因容留他人吸毒被公安机关劳动教养。后来其妻李某某也吸起了毒品。二人因为没钱买毒品,于是干起了偷盗的行当。近日,汝南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汝南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0年7月的一天夜晚,被告人陈某某伙同被告人李某某,在汝南县汝宁镇车站路北侧一家属院,盗走新日电动车一辆,价值1120元。被告人陈某某又于同月先后盗窃爱玛电动车一辆,价值1190元;盗窃雅迪电动车一辆,价值1260元;盗窃天爵电动车一辆,价值1680元;盗窃踏板电动车电瓶10块,价值2000元;自行车款电动车电瓶4块,价值800元。被告人陈某某、李某某将盗得财物卖掉,赃款用于吸食毒品。

汝南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二被告人为吸食毒品而盗取他人财物,酌定从重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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