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驻马店市民事审判工作会议在确山县召开。会议总结了全市两级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经验,并对民事审判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部署当前法院民事审判工作。 中院党组成员、曹宝川副院长,确山县县委副书记朱民喜,中院各民庭庭长和各县区法院分管民事工作的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中院民一庭庭长孙亚轩主持。
中院民二庭庭长付自强宣读了《关于在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意见的通知》,民三庭庭长蔡国超就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发表了指导意见。
曹宝川院长首先总结回顾了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情况,指出,今年以来,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在省法院的指导和中院党组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社会、服务大局为中心,不断强化会审判工作,不断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公正、合法、高效地审结了一批民商事案件,为当地经济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曹宝川院长就如何开展好民事审判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改善工作作风,公正廉洁执法。要以省法院今年组织开展的“五除”专项活动为契机,深入推进司法核心价值观学习,真正做到司法为民。二是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切实领会调判关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做到法律效果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要加强办案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统一文书格式,提高文书质量,同时完善各项考核、约束机制,保障执法办案的质量和效率。
会上,各县区法院均进行了发言和讨论,对法院民事审判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对一些审判实践中碰到的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