棍棒相向为一个鸡蛋 法官真情化干戈

  发布时间:2011-05-03 09:44:56


    因为一个鸡蛋,两邻居大打出手,结果是一个住进医院,一个赔偿4000多元,两败俱伤。近日,正阳法院调解了这起人身损害赔偿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赔偿协议。

    王某和李某是邻居。今年3月的一天上午, 王某看见自己的一只老母鸡“咯哒” “咯哒”的叫着从李某家出来,王某认为她家的鸡把蛋丢在了李某家,王某遂向李某要鸡蛋,李某说王某的鸡没有在她家丟蛋,两人因一个鸡蛋发生争执,继而发生吵骂。后经村组干部调解,两家就此罢休。第二天,王某又听见自己的老母鸡“咯哒” “咯哒”的叫着从李某家出来,顿时火气上升,遂要到李某找鸡蛋,李某不同意,二人又发生争吵。于是,王某打电话让其在邻村建房的丈夫回来到李某家要鸡蛋。李某也不示弱,李某也让丈夫雷某回来,王某和丈夫找李某两口理论。话不投机,王某及丈夫持铁锹棍棒向李某和雷某打去,王某及丈夫将李某和雷某打伤,住进医院,发去医药费5000多元。4月2日,李某和雷某将王某及其丈夫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医疗、误工费等各项损失6000元。

    案件起诉到法院,李某夫妇情绪非常激动,请求依法追究周某故意伤害的责任,并要求周某赔偿医疗、误工费等各项损失。承办法官分析案情后,认为当事人相邻而居,长年在一起,案件虽可依法裁判,但冤家宜解不宜结,纠纷宜调不宜判。于是,承办法官邀请村组有关人员及人大代表参与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通过几次接触,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有所减轻,承办法官又从邻里和睦的角度出发,劝解双方当事人,被告人王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同时表现出了悔恨与赔偿受害人的诚意,李某,雷某也逐渐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放宽了赔偿条件。最终,双方达成赔偿协议以撤诉处理。

    法官感言:在现实生活中,不少伤害案件起因都缘于一些细微的纠纷,这与当事人所处的社会环境、受教育程度、法制观念有关系。作为相关组织、司法部门、乃至整个社会都应当承担起在纠纷预防、化解、教育、感化、处置等方面的责任。家庭是社会的细胞,邻里关系影响到社会的和谐,中国人向来以和为贵,尤其在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下,这一点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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