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法官的办案能力和责任意识。正阳县人民法院以赵作海案件为鉴,采取四项措施开展 “5.9”错案警示月活动,做到警钟长鸣。
一是召开座谈会,回顾赵作海案件,反思错案原因。通过对该案的回顾,使全院干警警钟长鸣,引以为戒。要求中层以上领导干部,针对赵作海案进行深刻反思,认真总结分析错案发生的深层次原因。以赵作海案件为反面教材,进行一场彻底的法治理念思想洗礼。切实转变司法理念和工作作风,牢固树立人民法官的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强化 “对国家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对当事人负责”的责任意识。
二是查找问题、扎实整改。要求全体干警牢记每年5月9日的“错案警示日”,并以警示日活动为契机,深刻反思、查找不足、扎实整改。全面排查本庭、本人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从源头上、根本上健全预防司法腐败、司法不公的机制,切实规范司法行为、整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把权为民所用落到实位。
三要加强学习、提高审判质量。要进一步深刻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 相济形势政策的理解与适用》等规定,严格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并把“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的司法理念贯彻到审判工作实践中,力争把每起案件办成铁案、精品案,预防冤假错案发生。
四是认真开展案卷查,防患于未然。该院成立由审监庭牵头,组织纪检及业务骨干为组员的案卷评查小组,对第一季度的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卷宗进行评查,查改问题,及时纠正,并及时总结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全院干警通报,以防后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