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平法院审结一起利用伪造的房产证骗取借款案,依法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09年12月,马某找人伪造一本以自己为房主的房产证,花言巧语取得王某的信任,以伪造的房产证作抵押,多次从王某处借款共计60000元,伪造房产证的事情败露后,马某退还给王某现金10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庭审中自愿认罪,且退还了部分赃款,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同时对被告人马某非法所得50000元依法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