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积案今和解 七旬老人谢法官

  发布时间:2011-05-09 16:32:07


   “谢谢你呀,小李,你们确山县法院的法官真中”,七十岁的申请人姚老汉拉着执行法官李建红的手激动地说。“是呀,真得感谢你们,你们不仅和解了执行案件,更化解了我们这俩老头子十几年的积怨,我终于可以睡个安稳觉了”,被执行人七十三岁的刘老汉也很激动,他紧紧地握住李建红的手。最后在李建红的提议下,七十岁的申请人姚老汉的手和七十三岁的被执行人刘老汉的手也紧紧握在一起,至此这起长达十四年未结的执行积案被圆满的画上了句号。

    1997年8月7日原告姚老汉,与被告刘老汉签订一份供货协议,并依据协议原告向被告提供面粉120吨,结果被告欠原告面粉款39800元,经原告多次催要未付,原告姚老汉于2000年2月诉至法院。确山法院于2000年3月14日作出(2000)确民初字第4号民事判决,要求被告刘老汉给付原告面粉款39800元及利息。法律文书生效后,被执行人刘老汉未履行,申请执行人姚老汉于2000年4月17日申请本院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刘老汉无力偿还欠款,一气之下外出打工,本院于2003年3月作出执行裁定,扣留被执行人刘老汉在银行的退休工资每月300元。2011年刘老汉回来后,执行法官李建红、赵德山找到了刘老汉及时沟通,考虑到双方当事人都是七十多岁的老人,为了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执行人员多次联系双方协商,并多次到双方家中了解情况化解矛盾,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执行人员的耐心细致的说服 下,双方当事人都很感动,申请人姚老汉愿意原谅老伙计,并放弃部分执行标的款,被执行人刘老汉也很爽快,愿意一次性了结。2011年5月6日别扭了十四年之久的两位七十多岁的老人的手又紧紧地握在一起,令在场的人感动不已。(图片为被执行人刘老汉在交付执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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