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养家犬突然发疯 咬伤邻居三岁幼儿

  发布时间:2011-05-24 10:11:43


    2011年4月29日下午4时,家住确山县任店镇吕庄村的王某家中饲养的大黑狗突然发疯,将来走亲戚的王某的女儿咬伤,然后这只大黑狗窜出院子,跑到邻居杨某家大门口,这时邻居杨某的三岁儿子杨洋正在门口玩,大黑狗咬住杨洋的面部,将杨洋的左眼咬伤,鲜血直流,双方家长急忙赶到现场,将疯狗赶走。夜晚,为防止疯狗再次咬人,双方将该疯狗打死。

    杨洋被狗咬伤后,在父亲杨某及狗的主人王某陪同下,到确山县人民医院进行救治,注射了狂犬疫苗,但杨洋的后期治疗费用,双方发生分歧,王某不同意再进行赔偿,杨洋的父亲杨某在与王某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向确山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进行赔偿。经确山县法院任店法庭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由被告王某再赔偿原告500元,如杨洋在今后生活中,引发狂犬病,经鉴定如因此次伤害造成的,由被告王某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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