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安全保卫工作,更好的服务于审判工作,我院法警大队实行了巡逻防控制度,对院机关及办公楼各庭室进行不定时巡逻。我院法警大队立足本队警力资源及院机关安全保卫实际情况,在保证刑事开庭警务保障任务、协调执行用警的情况下,每天安排两位法警巡逻防控,并将立案大厅、审判法庭等办公人员集中区域作为重点部位加强巡逻防控。配备了专用警械、警容严整的巡逻法警在进行巡逻时以“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宗旨,对需要帮助的群众热情对待,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盘查。巡逻防控制度实行以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2起,堵塞了安全保卫制度的漏洞,有力地维护了我院办公办案场所秩序、接访场所秩序,确保了我院办公办案场所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