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蔡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31 位农民工高高兴兴地领到施工方拖欠的工资。
竟某某、易某、孙某某等31位农民分别来自河南省虞城县、正阳县、新蔡县,2010年下半年,经人介绍来到位于新蔡县境内的化新高速公路工地上干土建活,开工资,管吃管住。2010年12月工程结束后,经双方结算,施工方共欠31位农民工工资22万余元,并分别为他们出具了欠条。后经多次催要,但施工方一直未给付所拖欠的工资。为此,这31位农民工到县有关部门反映该情况,也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他们就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来到法院递交了起诉状。针对这一情况,该院党组高度重视,为尽快让他们拿到血汗钱,该院当即立案,并为他们办理了免交诉讼费手续。
案件分到民二庭后,承办法官认真分析案情后认为,应从快办理,尽量调解结案。及时向被告送达了有关手续,并做其思想工作。被告认为只是暂时欠他们工资,又不是不给他们,还告上法庭,这是故意让其难堪,感到面子上过不去,有对立情绪不配合。后经多次与被告沟通,苦口婆心地与其谈心,引导被告换位思考,让被告意识到农民工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农民工所挣到的每一分钱都充满了艰辛。被告终于被法官的诚心感动,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一定配合调解,答应进行调解。于是,法官抓住时机,及时进行调解,在法院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在五日内一次性支付所欠原告的工资,并真诚地表示以后绝不会再拖欠农民工的工资。现已履行完毕。案件审结后,法官专门对31名农民工进行了法律宣传,教育他们在以后打工过程中应如何维护与保障自己的权益。
该案的成功化解,避免了农民工因讨薪引起的矛盾激化和利益的损害,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