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3日,一心梦想发财的孔经生,因偷盗汽车触犯刑律,被确山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30000元。
2008年,孔经生在广州市打工时结识了一个专门干盗窃汽车勾当的连某,连某得知孔经生急于想致富的心思,就声称自己有一条快速致富的门路,孔经生问:“是发什么财?”“我有一种汽车解码器,能接收到小轿车车用遥控器的信号,自动破解密码,让车用遥控器锁不着车门,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偷走汽车。”连某压低声笑着回答。孔经生一听心就动了,心想,这可真是一个发横财的门路,一转念又担心事情败露被抓。连某见孔经生不语,猜到他有所心动,于是接着说:“我过去干过的多了,没有事。你在老家熟吗?咱们去你们那里干活。”孔经生点点头说:“老家,我熟,中!”于是二人就商定回孔经生的老家驻马店附近偷盗汽车。
2009年12月4日,孔经生伙同连某、陈某、夏某乘车窜至漯河市市区一贸易市场,连某看到一辆北京现代轿车,就从自己上衣口袋中掏出一个长约10分公,宽约5分公,厚约2分公的汽车解码器,连某把汽车解码器交给了孔经生,让他赶紧下车,站到附近接收北京现代轿车。孔经生下车后,在离该车不远处接收一会,还没有等收到信号,那辆车就开走了,连某要来汽车解码器,看看显示屏,说:“没有收到信号。”接着连某在附近搜索信号,约有十多分钟,连某上车说:“收到了。”他让孔经生在市场里等着,其他三人坐车去盗车,孔经生负责监视市场内是否有人报警,有无警察巡街。大约半个小时,连某打电话告诉孔经生说:“得手了。”并让孔经生再等一会离开,连某等三人开着盗来的车先走了。后来,孔经生打的到高速路漯河上路口,与连某会合后,四人乘车往驻马店方向驶去。三天后,孔经生等四人以同样的方法去漯河市盗窃了第二辆轿车。孔经生等人在确山呆了半个多月,感觉不会出事,又一次结伙到漯河市盗车,孔经生等人盗窃行手刚走,车主就报了警。第二天,孔经生及陈某被抓捕,连某、夏某负案在逃。
确山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孔经生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