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打响反规避执行攻坚战,泌阳县人民法院将强化执行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强化管理来实现执行工作绩效的提升,并取得显著的效果。
坚持执行领导负责制。在执行工作中,执行领导做到科学安排、合理调配,统筹兼顾新旧案件的执行,避免新的积案发生。同时,保证案件落实到组,责任到人,并做好组与组之间的配合,提高执行的整体战斗力。
实行个案、要案督办制。对执行时间较长、领导关注的执行来访等案件,执行局给执行员下发催办通知书,限期执结;对上级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的案件,矛盾突出、人数众多的诉讼案件及可能存在不稳定因素的案件实行督办。
开展“反规避执行”活动。召开专题会议,出台《泌阳县人民法院反规避执行工作方案》,以制度促执行。在执行案件中,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提高案件的透明度。如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案件执行,亲临执行现场进行监督;组织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听证,进一步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
严格执行审限制度。该院内部规定,凡在三个月内未执结的案件,承办人应说明理由,并报庭条审批延期,同时通过全国法院执行系统信息管理网,及时检查,防止案件超期,并将此项工作落实到各执行组,由执行领导负责,加强督促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