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法院强化“四种意识”提升司法水平

  发布时间:2011-06-02 16:19:36


    在深入推进“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泌阳县法院按照文件方案要求,狠抓法院司法能力建设,注重强化“四种意识”,提升法官司法水平。

一是强化政治与要务的大局意识。“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因此,该院在工作中,不断强化法官队伍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服从服务于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的中心任务,找准保障大局的结合点和服务大局的着力点,积极主动地做好司法保障工作努力实现司法裁决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律果的统一。

二是强化“公正与效率”的主题意识。公正是司法活动追求的最高境界。“公正与效率”是法官工作的主题。该院在履行职责时,教育法官要时刻树立和强化“公正与效率”的主题意识,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关和时效性。提高办案效率,能当时办结的不推到明日,能当月办结的不推到下月。在学习实践中不断提升公正司法能力,在审理案件中不断提高公正司法水平。

三是强化“司法为民”的服务意识。“人民法官为人民”是对人民法官司法活动的本质要求,根本目的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该院在工作中,要求法官要牢固树立为民、亲民、便民的服务意识,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法律观念。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最大限度地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对老、弱、病、残、妇、幼等弱势当事人给予较多关注,主动走访,上门服务,延伸法律服务内容,提升能动司法服务。

四是强化清正廉洁的自律意识。法院是实现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是这道防线的守护者。该院在司法活动中,教育法官要时刻树立和强化清正廉洁的自律意识,严格执行廉政有关制度,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以切实的行动,过硬失作风,树立好、维护好人民法院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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