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县人民法院为了更好地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树立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开展“除骄横、除冷漠、除懈怠、除私情、除贪腐”专项活动。对五种现象实行零容忍,着力纠正干警在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严格考勤。坚持考勤制度和值班制度,做到每天8时签到,不定时抽查干警在岗情况,防止干警脱岗、早退等情况发生,发现一次罚款5元,旷工一次罚款10元;凡请假、出差人员,统一填写请假条、外出申请单,交院政治处备案,并由负责向院领导通报。目前已有10余人次被罚款,4人次被通报,并计入绩效考评档案。
严格抽查通报。就干警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完善修订各项规章制度,由监察室对每位干警的纪律作风、工作作风、学习、执法工作等方面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对每个单位和个人的工作情况、遵章守纪情况、违反工作纪律情况以及信访情况实行定期通报制度,责令被通报批评的单位及时整改。
严格执行“禁酒令”。不准在工作日期间饮酒、着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酒后驾车;严禁干部在上班期间上网、聊天、打游戏。由监察室和政治处不定期抽查,一经发现,除通报罚款外,还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在年终绩效目标量化考评中扣除所在部门的分数。
严格庭审纪律。要求法官要注重司法礼仪,要准时出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间离席、不抽烟、不接打电话,按规定着装,注重仪表。凡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对符合条件的群众一律允许旁听。
严格警车管理。完善警车管理制度,对于节假日因公用车的,要经主管院长和院后勤服务中心批准,主管院长用车要经院长批准;每晚11:00之前必须归院,停放在指定的车位。每晚由值班人员逐车登记,发现一次不按规定停车的,一次罚款50元。同时每逢节假日,警车全部封存。做到人休、车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