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新蔡县法院和谐执行了一起邻里之间因孩子之间误伤导致的人身损害赔偿案,邻里之间长达七年的矛盾纠纷得以化解。
展某与展某某系邻居,又是同门亲戚,2003年10月份,两家的孩子(均系未成年人)在门口玩耍,展某某的儿子不小心用自制的弓箭将展某女儿的眼睛射伤。展某诉至新蔡法院要求赔偿,经该院审理后,判决被告展某某赔偿原告展某某各项费用10221元。判决后,从此双方矛盾增加,被告也不履行义务,原告便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依法也进行了多次执行,期间也对被告依法采取了拘留措施,可被告一直没有履行义务,更加剧了双方矛盾的激化。2011年6月2日,执行法官又把被告传唤至法院,同时又把原告通知到法院,从下午3点到晚上9点,经过执行法官的释法析理,用法官的那种真诚之心,终于感动了双方,也使双方都认识到自己的缺点,互相谅解了对方,并非常满意的达成了和解协议,及时避免了邻里矛盾的进一步升级和邻里之间亲情裂痕的进一步扩大。最后,为感谢法官,他们又同执行法官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