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法院为进一步贯彻中央领导对人民法院安全保卫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以安全保卫制度建设为抓手,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强人民法院安保工作。
一是成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确保组织得力。成立了以公安局副局长和法院副院长为正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法院所在辖区的派出所、县治安大队、巡特警大队和法院法警大队为安保责任单位,公安、法院各确定一名联络员,定期通报安保工作新动向。
二是建立健全内部安保制度。法院组织法警、公安对内部安保制度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成立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预案,反复演练,对干警进行经常性的安全防范教育和训练;对法警押送犯人、值庭、值班制度进一步规范化。
三是公安、法院联防联动,加强防范。公安机关调整治安大队、特巡警大队加强法院安保,对法院保卫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增强防范意识和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注重发挥监控设备的效能,做到全天候不间断监控,保证不发生安全事故,对重大庭审活动、重点部位进行全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法院报警系统与公安报警系统实行联网,做到快速应对突发事件。法警队、法院机关服务中心以及六个派出人民法庭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机关、法庭门卫、立案庭、信访室、审判庭、办公室等重点部门和岗位安全保卫措施;法警大队及保安队要严格执行来访接待制度,对法律规定禁入审判区域的人员要坚决制止,对查处的管制、限制和危险物品要及时妥善处置,严格把好安检关;各部门接待当事人须一律安排在立案大厅或审判大楼一楼接待室或调解室,群众要求院领导接见的,法警须事先征得接访院领导同意,经同意后,由法警带其到指定接待处接待;严格落实干警值班,院领导带班制度,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做好安全巡查工作和值班记录,并每天向机关服务中心报告安保情况。
四是强化涉法涉诉纠纷的化解。对涉法涉诉重点人员进行摸排,掌握其动向,分解任务对高危人员进行稳控;严厉打击威胁、恐吓执法干警的行为,净化执法环境。